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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协议范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书(通用9篇)[ 协议书 ]

    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4-03-03 13:01:21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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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创造相互理解、彼此信赖、互相支持的良好气氛是有效合作的重要条件。一个优秀的合伙协议包括哪些内容?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下面是漂亮的小编给家人们收集整理的合伙协议书(通用9篇)。合伙协议 篇一甲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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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造相互理解、彼此信赖、互相支持的良好气氛是有效合作的重要条件。一个优秀的合伙协议包括哪些内容?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下面是漂亮的小编给家人们收集整理的合伙协议书(通用9篇)。

    合伙协议 篇一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现甲、乙双方位于____县____镇___村委会___小组位于的高岭土矿石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乙方将位于____县____镇____村委会____小组亩具有合法承包地转让给甲方开采,开采年限为__年,其四至界线以承包合同书为准。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__平方米,折合约__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性质为__,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

    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进

    行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 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企业由 个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自然人合伙人 个,法人合伙人 个,其他组织合伙人 个。(提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住所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于 年 月前办理。

    经评估或协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出资方式 缴付期限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他财产权利等)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每 年结算一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二条 委托 个合伙人(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此办法可另作约定,如公司股东按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注:本条可另作约定)

    第十五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另作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除外)。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可另作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十七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约定)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可另作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五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事项发生争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解决。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合伙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对“XX”火锅进行合作经营,现经双方商议,由乙方现行试营运三个月,待三个月试运营结束后再约定具体合作事宜,现将三个月试运营期间合作具体方案约定如下:

    一。店面具体情况:

    1.法人代表:

    2.店面地址:

    3.现有人员配置情况:

    4.店面配置设施情况(详见盘点配置单)

    二。具体约定事宜:

    1.三个月试营运期间,由甲方提供营业店面现有所有配置,包括营业执照、操作间设备、楼面现有餐具、桌椅设备以及前厅所有运营设施,同时保证乙方运营权限的完整性。

    2.此期间由乙方全权负责所有运营事宜,甲方在此期间不需投入任何资金,乙方在此期间不向甲方交纳任何费用。

    3.此期间店面经营的盈亏情况与甲方无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4.此期间店面所有经营内容,包括财务、人事、后勤等各方面。乙方可自行安排调整,甲方不予干涉。

    5.此期间甲方不得以法人身份干涉乙方的任何经营行为。

    6.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转让甲方店面的所有设施、设备,并保证甲方店面所有设施、设备的完整性。

    三。甲乙双方再试运营期间无任何形式经济合作,并无任何形式的风险利润关系,乙方自负盈亏,待此协议期满后双方在进行商议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合作经营费方式,试运营期限为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合伙协议书 篇四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甲乙丙等各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就合伙开店,达成如下一致协议: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各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双共同经营座落于__省___市___路___号的名称或字号(暂定)为__________店。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伙期满后,经各方同意可以续签或延长。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__________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__________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__________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__________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__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__________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__________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__________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__________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签章)丙方: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五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投资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逸阳女装专卖店,总投资为 元,甲方出资 元,各占总额的 %。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双方家属不参与经济。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守法经营缴纳相关税费,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为,并以此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对外行使所有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出现需法人承担责任等情况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按共同分担。

    第三条、本合人经营期限为叁年,如需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双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资金,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做账,每天经营费用按时打甲方账户,由甲方保管,统一分配。

    2、企业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对每个月营业所获得的纯利润经核算无误认可后进行均分,如需将其中部份利润作再投资,由双方商定。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开支以及税收、装修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当月纯利润。

    第五条、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协议的附件。

    乙方提供品牌女装的本地区授权代理合同作 本协议附件。

    1、合作区域:合作双方不得隐瞒另一方在此范围内另开设经营此品牌的店面或柜台,一经发现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人民币拾万元。

    2、合作场所:白马转盘谭医师药店隔壁,原丽人名店(甲方不可单方面收回房屋的使用权,乙方不可单方面收回该品牌的经营权,否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拾万元,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不限于本地点,可与本合作区域内以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另开分店。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合伙双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给对方。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共同经营_事宜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经营_x,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店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x营销,范围包括采购、销售、售后服务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 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 __元,占投资比例 %

    乙方_______(姓名)以____ 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 __元,占投资比例 %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 _年___月__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方办理银行卡(开户行: ,账号: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以酒店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酒店的财产,各合伙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酒店的财产。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酒店于每年 月 日进行盈余分配,如盈余为负,则不进行分配,合伙人按照下列 项进行分配:

    (1)以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及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酒店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酒店事项表决方式: 但对于改变酒店的名称;改变酒店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酒店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酒店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酒店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酒店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义务:

    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③、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④、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⑤、禁止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⑦、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对外代表酒店。

    其权限为: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酒店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④、____________________ _;

    ⑤、___________________ _;

    其义务为:

    ①、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酒店事务执行情况;

    ②、定期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③ 方在执行酒店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酒店,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酒店承担。

    不执行酒店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酒店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九条 入伙、退伙、财产出资和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酒店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合伙财产份额的出资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财产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约定: )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酒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 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生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壹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 篇七

    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能更好的发展及品牌运营,特纳入新的股东,将个人企业变更为股份制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纳入新股东一事,甲双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办公住址:重庆市南坪商业大厦27-7

    3、合伙企业协议生效前全额资产持有人:潘厚华

    4、经营范围:餐饮策划、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甲方 出资额度(目前品牌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折算投资 )的出资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 。

    乙方 出资额度 (其中40万元作为投资16℃砂锅菜旗舰店,具体细节详见小师兄公司与16℃品牌合伙人签订的协议,投资该款项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签订协议的约定收益)出资方式 ,占股比例 。

    合伙款项缴付期限

    1、首期款项 元,于 年 月 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2、余款 元,于 年 月 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3、乙方合伙款项如数完结,合伙协议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协议自动失效。

    第四条 分红约定及生活补贴

    1、甲乙双方约定 分红一次,分红前,公司运营账户需留足公司流动资金 元,作为次年度公司的运转资金。

    2、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从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 元,作为甲乙双方的生活补贴。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担风险,按自动退伙处理,自动退伙,不作任何补偿及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第六条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 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权下执行公司一切事务。

    第七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如无法达成意见时,按法人代表行使职权,但因其决议带来的损失由决议人承担,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投资公司其他增值项目或相关项目。

    第九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合伙企业资源对外签订的与本企业收益无关的合同,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除投资项目时,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资的项目),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完善协议第三条约定后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 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合伙协议合同 篇八

    甲方:

    乙方:

    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以下简称“乙方”)共同投资经营酒店,甲方先期投资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先期投资____元人民币,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酒店合作经营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合股以及适当的经营中的管理,协助甲方提高酒店业务发展和赢利,实现双方在利益方面的多赢局面。

    二、 甲方和乙方的初期合作为,甲方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投资____万 元人民币,就其投资比例对酒店的赢利景象年终分红以及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利(职务)。其所有投资都将用于酒店的原始投资(房租、装修、经营类手续办理、进货、员工开支等),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和他借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投资款项。乙方可在甲方实施每笔资金开支时提出监督和审查的权利,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票据和开支证明。在次期间出现因资金开支不明而发生的纠纷,按照此协议判定有过错一方,由过错方向另一方赔偿5%的股份,以解决纠纷。

    三、 甲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按照最初协议双方的共同协商后的意愿,投资____万元用于酒店的开发和各类费用的支出,由于甲方为拥有股份最多一方所有人,在酒店的经营管理中应享有最高发言权和决定权,但不拥有财务管理权利和财务隐私权。应严格遵守财务公开制度。

    2、 甲方在酒店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在各类事项,如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应积极地乙方协商争得乙方的意见。不得擅自决定各类事项的最终决定。

    3、 甲方拥有酒店发展和财务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可随时就酒店经营发展中出现的情况召开管理层会议,决议。

    4、 甲方拥有酒店在酒店经营发展中需要签署各类合同的首席权和签名权,但必须让乙方知情和在场。

    5、 股份分红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资比例进行,甲方拥有的股份分红比例的准确数额应透明,不得在财务上进行弄虚作假的行为以提高个人的分红数额。

    6、 甲方应想乙方提供适当的职位和管理权利,遵照友善和睦的原则,共同管理共同发展。

    四、 乙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最初协议双方的共同协商后的意愿,投资____万元用于酒店的开发和各类费用的支出,乙方拥有酒店的管理资格,依据本协议乙方可自愿担任由甲方提供的酒店管理职务(职位),但不享有财务管理权和隐私权。应严格遵守财务公开制度。

    2、 乙方在酒店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在各类事项,如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应积极地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不得擅自决定各类事项的最终决定。

    3、 乙方拥有酒店发和财务管理的知情权,有权利参与酒店的经营管理,有权利参加酒店经营中的各类会议、决议,有权利在会议决议中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但不具备决定权。

    4、 乙方不具备酒店在经营发展中签署其他各类合同的签名权,但有权利知情和在场。

    5、 股份分红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资比例进行,乙方拥有的股份分红比例的准确数额应透明,不得在财务上进行弄虚作假的行为以提高个人的分红数额。

    6、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继续投资,在此协议期间内,应积极参与酒点的开发和投资。

    五、按照本协议,甲方乙方应如实履行各自的义务,投资比例有一方不符或者投资数额要求分期支付应提供相应理由,如理由不充分,将视为自动退出本合作。分期支付时,每笔金额间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星期,超过则向另一方支付金额3000元。如已经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没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的情况,违约者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股份分红比例的5%。提前退出本合作,或未到本协议期满,自动撕毁、退出,将不享受当年分红,并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最初投资金额数目的50%。

    六、协议期限: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过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因酒店的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协议期限顶为____年,从____年 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满。协议期满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 篇九

    为了明确双方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投资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双方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姓名 ,性别 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男,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 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二、 三名合伙人共同投资,承包XXXXXXXX一期续建建设 项目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XXXXXXXX目(一期续建)工程 工程施工地点:XXXXXXXXXX

    三、合伙宗旨

    经双方共同协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齐抓共管,同舟共济,为了集体利益,

    舍小我,不计个人得失,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共谋发展,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

    四、盈利分配及债务(亏损)承担

    1、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XXXX占40%,XXXX、XXX各占30% )工

    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机械模板材料等直接成本后,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再分配利润。(如项目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配)

    2、由于本投资金额为双方凭各自关系四处筹借,因此出现的借支返还利息需要从三方合作项目中,根据各自股份进行单独分别计算,采取各负其责的方法,自负盈亏。

    3、每笔工程款到账后,若需还各自债务,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在完成本工程项目过程中,三方每月最高可支取工资XXX元,做为自身日常开销,三方除基本工资的开销外,不得挪用公款,否则每次将无条件接受按所占股份比例的1%扣除,支付给守约方。

    六 、合伙管理及责任分工:

    1、合伙事务总负责人关系和签批工程款事宜。

    2、在施工过程中的`班组确定、材料采购定价等现场一切事务由三方合伙人委派

    3、施工现场执行技术总负责人由

    七、 财务管理及制度

    1、由XXXX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聘请会计一名负责帐务处理。

    2、任何费用XXXX元以内由支出方、财务负责人XXXX)签字即可支出、报销;支出发票及费用在XXXX元以上(含XXXX元),需通过三方共同签字方可支出、报销,若其中一方不在现场需电话通知其同意。

    3、财务账务对三方需公开、透明,每周必须三方对账一次,时间由三方商量确定。

    4、工程款到账后,立即交由XXXX负责管理,并由聘任会计入账。

    5、在本工程结束前,工程款只能用于本工程的所有开销,不得挪借他用。

    八、 退伙协议

    合伙期间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务必由其余两方同意方可退出。

    九、 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并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财务、安全、质量、进度)。

    十、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该工程项目结束并分配完合伙财产为止。

    十一、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双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各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工程项目总金额的2%的违约金。若双方发生分歧按协议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上诉法院解决。

    十二、 组成合同的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通用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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